学工〔2017〕12号
关于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各院(系)要切实按照学校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规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7年4月29日--5月1日
二、加强教育,集中开展安全宣讲
各院(系)要在放假前,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假期安全警示教育,主要包括出行、防盗、防火、防骗、防溺水、防意外伤害和饮食方面的安全进行重点强调,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院(系)尤其要特别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工作,确实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游泳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同学的防溺水意识和游泳安全意识。
三、清楚去向,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好离校学生的登记备案工作,做到学生去向明确。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必须于5月1日返校,各院(系)须于5月1日晚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切实掌握学生动态,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院(系)要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其尽快返校。对未办理请假手续且不按时归校的学生,院(系)要采取严肃措施,进行批评教育。
三、深入实际,加强留校学生教育管理
各院(系)要切实关心留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各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等了解、关心学生,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排查化解矛盾隐患。要求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重申学生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严禁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酗酒,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提醒学生离开寝室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院(系)于4月28日前汇总留校人员信息,报备学工处。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院(系)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认真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积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假期值班的班主任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不定时巡查校园和学生宿舍,及时把握学生动向。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同时报学工处。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假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
2.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3.假期留校学生信息汇总表
4.假期学生返校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