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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烹饪与营养学院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6-03-30    点击:

  

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文件精神(附件1),201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持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高职高专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2016年高职高专遴选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1353项,我校限报一般项目10项,指导项目5项。校企合作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

三、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四、申报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学校在校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一式一份);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各教学单位对申报项目预先进行评审,择优排序后,以部门为单位(加盖公章)统一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427日之前报送教务处1305室。教务处组织评审后,依据公示结果再次通知具体相关院、系(项目)填报“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

联系人:王伟毅;联系电话:68576829229.

相关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wangweiyi1118@163.com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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