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院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3-29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4月4日(星期一),共3天,与周末连休。4月5日(周二)起正常上班、上课。
二、请各部门认真安排好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特此通知。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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