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部门简介 >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

1.负责学校或校领导重大活动、会议等事务的综合安排及协调。

2.负责做好改革发展研究工作,对关系到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并及时掌握学校的动态,准确、客观地向校领导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为校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3.负责组织起草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党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通知等文件,组织拟定全校性的规章制度。

4.负责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和全校性党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会务工作,安排每周办公会议。

5.负责学校党政公文的收发、处理与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各二级院系(部)请示的重要事项,提出拟办意见,审核党政发文工作。

6.负责组织检查各部门、各二级院系(部)对学校文件、会议等决定事项和校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超过其职责范围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研究决定。

7.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值班和作息时间调整工作。

8.负责落实对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回复工作,落实党务、校务公开和校领导接访制度。

9.负责学校的印鉴、党委书记印章、校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核、办理党政各部门和各单位印鉴的刻制、启用、收缴,对各单位的印鉴使用和保管实施监督与管理,开具党政介绍信、证明信。

10.负责对上级和地方政府、兄弟院校的联络工作。

11.负责学校机要、保密工作。

12.负责学校层面的数据汇总、上报以及数据信息的审核发布。

13.负责学校公务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4.负责学校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

15.负责学校报告厅、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协助做好全校档案的收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编写学校大事记和学校的工作动态。

17.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的协调与服务。

18.负责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更新。

19.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