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报告厅使用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2-17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规范学院报告厅管理,进一步落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南旅院〔2019〕28号),保证各类会议、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学院报告厅使用规范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报告厅主要用于全院的学术报告、重要讲座、大型会议、典礼、仪式、各部门重要学术活动或其他重大活动。原则上人数为:图书馆报告厅248~308人,教学楼报告厅150~247人。

二、使用报批程序

1.申请使用:使用学院报告厅,使用部门须提前五天提交《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和OA流程。报告厅使用遵循先全局性会议后部门性会议,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同等级会议按申请时间先后决定使用顺序。

2.审批程序:

(1)规范填写《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见附件,校园网-办公室-常用下载区下载);

(2)《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审批完成,使用部门需将备案表提交学院办公室并进行OA流程申请;

(3)OA流程办结后,由使用部门将备案表及OA流程交至报告厅相应物业管理处方可使用。

3.取消使用:使用部门若在办理使用手续后需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1-2天通知各相关部门。

三、注意事项

(1)使用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如防火、人员引导、道路畅通、秩序维护等;

(2)使用部门必须注意消防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严禁在报告厅内使用明火,严禁在报告厅和设备控制室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报告厅内消防设施;

(3)使用部门督促并维护好报告厅的环境卫生,爱护报告厅内的设备和设施。报告厅内严禁饮用有色饮料,携带食品,乱丢杂物等;

(4)严禁在场地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不得使用双面胶、胶带、图钉等对墙面和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横幅、背景等需由专业工作人员操作,涉及到意识形态等内容需提前报党委宣传部审查;

(5)报告厅内多媒体设备和音响由信息化管理处负责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禁止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他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6)使用申请受理后,使用部门应提前将申请表送至相关物业做好开关门服务工作。活动结束后,根据“谁主(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应将设备设施归位,并与物管进行交接,关闭电源及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其它安全工作。如发现问题,申请部门应认真处理,及时汇报;

(7)请自觉遵守会议室使用规范,若发现不规范行为,将对使用部门保留记录。再次出现不规范行为将酌情考虑暂停借用会场。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

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

申请部门

活动负责人

活动名称及内容

参加对象、人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申请部门意见

签字:

签章:

保卫处意见

签字:

签章:

活动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字:

安全要求

1、申请部门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维护好活动秩序;

2、做好室内、外的防火安全工作;

3、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