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6〕54号
关于征集我校资助育人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院(系):
让每一个学生成长成才,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使命和心愿。近年来,我校在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涌现出一批在经济、心理、学业帮扶等方面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典型人物。为了在校园内营造“让无助者有助,让有志者成材,让奋进者辉煌”的大爱氛围,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面向全校征集资助育人优秀典型事迹材料,在2017年进行广泛宣传。请各院(系)认真进行组织,并按要求上报材料(具体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一、报送时间:
2016年11月29日10:00前
二、报送方式:
以院(系)为单位,电子稿方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勇老师处。邮件名称为“学院名称+帮扶人姓名”。
(以下无正文)
附件:《资助育人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资助育人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要求
一、征集事迹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者在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艰苦朴素、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方面的典型人物及其感人事迹。
二、写作要求:
(一)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教育工作者在经济、心理、学业等方面是如何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要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二)文章要有一定的典范性,从而具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要用资助育人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从而自觉珍惜学习时光、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三)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行文要做到详略得当、结构合理。材料的采集和引用要围绕主题展开,避免用简单的材料堆砌文章。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用简洁明了的叙事风格介绍励志故事,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地虚构情节。
(四)文章控制在1000-1500字,用A4纸排印,正文用五号宋体字、行距20磅、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文章标题用三号宋体字加粗、单倍行距、段前24磅、段后12磅、居中;一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单倍行距、段前12磅、段后6磅、左对齐、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二级标题用五号宋体字、加粗、单倍行距、段前12磅、段后6磅、左对齐、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三级以下标题格式同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