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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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我校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

    时间:2016-11-21 点击:

    学工〔201653


    关于征集我校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院(系):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国家高校和中职资助政策出台十周年。为充分展现十年来,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受助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就业创业、回报社会的风采风貌,进一步宣传资助育人成效,迎接十九大召开,根据《关于征集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57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征集我校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学校将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并选出最优秀的事迹材料报送省资助管理中心,参与省级、全国典型案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2006年以来,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中职和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二、报送要求:

    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有一定的典范性,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2016121210:00前,以院(系)为单位,电子稿方式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勇老师处,文件名称为受助类型+学院名称+班级名称+学生姓名


    附件:《高校受助学生优秀案例报送要求》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高校受助学生优秀案例报送要求

    高校受助学生优秀案例主要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其中文字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图片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等最能体现个人风采的照片。

    1.个人简介: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工作单位、个人所获重要奖项与荣誉等。所获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2.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体例不限。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文章内容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生动描述个人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的校级领导、知名专家或其所在工作单位的领导等人员,对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点评,并署名点评者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等)

    4.个人照片:与个人事迹紧密相连的、能鲜活反映学生个人风采的照片1张,照片标题为:××市(××校)+学生姓名,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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