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9〕5号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值班工作制度
各院(系):
为加强学生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值班工作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形式:值班采取轮流值班制,人员由专兼职辅导员组成
二、值班时间:当日8:30—次日8:30
三、值宿宿舍地点:男辅导员值班室A202
女辅导员值班室E503
四、值班人员职责:
1、校园巡视:
17:30—19:00巡视校园食堂、超市、医务室、操场、教学楼区域,检查有无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秩序;
19:00—20:30检查每班晚自习出勤、纪律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20:30—22:30巡视各宿舍楼栋,检查学生迟归、夜不归宿、违章电器等情况,做好记录;
22:30-23:00核查查房结果,并与未返校学生及辅导员联系。
次日7:50-8:20到宿管站再次核查夜不归宿名单,确认无误后签名且归还值班手机和值班宿舍钥匙;
2、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稳定工作:冷静对待和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在接到电话后5分钟内赶到事发地,调查处理、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准确地向院(系)和学工处汇报相关情况。
3、如遇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救护车),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还应同时向学校保卫处和110报警。
4、周五、周六值班无需检查学生晚自习,但须巡视教学楼、生活区等校园区域。
5、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人员若因故确实不能值班,须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提交书面申请报学工处。
6、保持个人手机及值班手机(15195893172)通讯畅通,值班手机用于处理值班期间事务,仅限于接听电话,因值班事件处理确需拨打电话,请在值班本上做好使用记录及说明,便于话费查询。
7、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当天8:30前到A栋宿舍管理站领取值班本、值班手机,次日8:20前送还至A栋宿舍管理站。
五、建立辅导员值班临时检查制度,检查人员由学工处及各院(系)学工负责人组成,每周抽查两次。
六、附则
本制度由学工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