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9﹞2号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院(系):
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工处已发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就相关工作作了具体要求。近期,省教育厅发布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全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高校做好节假日学生的各项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院系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工作认识,强化责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通过QQ群、微信群、短信、电话等形式及时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假期实践,并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及时报”,确保及时妥善地解决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必要的应急预案,确保寒假春节期间的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教育 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全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