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23〕34号
关于申请2023年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3〕17号)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本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申请和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工作正式开展,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资助标准
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补偿)。凡是在2023年9月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的学生,均按照新标准进行学费补偿。
(二)资助对象
1.2023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不含大一新生);
2.2023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自2019年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享受在校复学期间国家助学金资助,但错过不补,请务必确保2023年退役复学学生均上交申请材料);
3.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往年入伍未申请国家资助)。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式2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面打印,1式2份(表第2页需加盖征集地,区县人民武装部印章);
3.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留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1式2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1式2份,(此表只有1页,需加盖区县人民武装部印章)。
3.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留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
说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退役复学学生提交材料自动申请复学期间国家助学金,请务必确保退役复学学生100%提交申请。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方式: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学生自行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人武部办公室(或通过EMS邮寄至学校人武部);
2.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8日下午16点;
3.报送地点:F栋国际交流中心三楼;
联系人:何涛;咨询电话:025-58096838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