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大学生常见心理危机处理与应对”专题辅导员沙龙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心理关爱工作,增强辅导员应对学生心理危机处理能力,5月19日下午,我院开展“大学生常见心理危机处理与应对”专题辅导员沙龙活动。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艳,学工处副处长杜文文,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任教师等参与本次活动,活动由学工处副处长姚强主持。

心理中心专任教师熊梓君围绕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特点、精神障碍和自杀的识别、心理危机的评估与干预及心理危机的处理和管理四大板块,结合精神卫生法相关条例和具体案例阐明心理危机事件的全过程,细致地提出如何及早识别、评估及干预心理危机。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在保密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深入剖析学生心理危机处理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分别从校园管理视角下的学生心理危机应对、高校心理教育活动的基本法理依据、处理严重心理疾患的操作程序等方面,详细阐述了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的应对程序与技术。

杜文文副处长表示,在学生心理危机处理过程中,教师工作者要始终秉承“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在危机发生时要及时与学院、学生家长和学校心理中心等保持密切联系,科学评估,提高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解决的效率和效果。
姚强副处长总结,各教师在心理危机的预防工作中,勤于关注学生的行为与心理状态,提升自身识别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在危机预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备、早研判、早控制,降低危机事件发生的概率。
李艳副院长强调,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点,希望各辅导员(班主任)将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实现心理问题学生的及时疏导,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面对逆境。

本次活动对我院辅导员提升心理健康育人本领提供了科学指导,进一步增强了我院辅导员的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了心理危机的识别、研判能力,对做好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今后我院将持续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工作经验分享等活动,研究讨论新时期开展心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理想信念,持续加强辅导员的素质能力,切实推动我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