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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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作者:团委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6-05-20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院系: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年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真正理解“中国梦”中“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本质内涵,做到“不仅向书本学习,也要向实践学习”,通过实践使青年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团省委和团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青春南旅梦,携手实践行

二、参与人员

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与在校学生

三、总体要求

(一)主题不限,形式多样

结合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参考个人的专业兴趣、专业优势、技能特长等制定方案,或者结合相关专业老师开设的课题为方案基础,可通过采访交流、参观调研、实习锻炼、志愿服务、参观访问等形式展开。

(二)科学组队,加强指导

鼓励各专业、各院系交叉组队,充分发挥各专业特长,加强实践队的整体性与多元性。根据实践团队具体情况,邀请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青年教师参与、组织、指导实践,提升实践科学化水平,鼓励指导老师跟队全程指导实践。

(三)深入研究,突出实效

鼓励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实际问题凝练创意、创新、创业项目,将社会实践成果转化为科学研究课题;鼓励各院系与实践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定点社会实践基地,通过长期积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社会实践成果不断深化。

四、参考实践方向

各团队围绕“青春南旅梦,携手实践行”主题自行选择实践项目,内容不限。以下为参考实践方向可供参考:

1.“踏足红色故土,追寻革命传统”主题实践活动

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开展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事迹、踏足红色故土、继承革命传统等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强对革命传统精神的理解,感悟当代青年的历史责任,升华爱国主义情感。

2.参与专业实践活动

结合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引导学生从专业视角出发,参与职业岗位体验,积累职业活动经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深入社会,广泛收集信息,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规格,激励大学生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就业竞争力。

3.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农民工子女的现实需求,依托乡镇活动场地、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聚居地、留守的农民工子女集中的村镇学校等,重点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深入到下岗职工、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贫困学生家中等地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道德风尚。

4.“寻访校友,感悟成长”主题实践活动

鼓励学生个人或以团队为单位广泛深入社会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寻访优秀校友,了解优秀校友的成长奋斗史,感悟成长,开阔视野,增强自豪感和自信心,明确个人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同时,收集整理校友对母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议,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五、注意事项

1.积极采取引导学生自发组织参与、以团支部、学生社团、宿舍等为单位开展实践等多种组织方式,有效实现社会实践活动的全员参与。

2.突出活动主题,注意文明礼仪,掌握安全常识,做到安全实践、文明实践,增强社会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在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填写《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请实践单位鉴定盖章,或递交调查报告、实践活动体会、实践活动总结等实践成果。9月开学初,由院系组织各班团支部汇总本班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并将组队数量及学生参与情况以及社会实践活动考查表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等统一交校团委存档,作为个人社会实践学分认证、综合素质测评、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重要依据。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9月开学初,各班举行“暑期归来话实践”主题班会活动,交流实践体会与收获,在此基础上,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扩大实践活动的受益面,增强实践教育效果。以院系为单位,各班推荐2名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篇优秀调查报告(附活动图片)上报校团委,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座谈暨总结表彰大会。

5.充分利用校园网栏目集中展示社会实践成果,对于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影响面广、策划科学周密、预期效果好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大力推介。

六、时间安排:

1.5月25日—5月31日:暑期社会实践筹备阶段。校团委拟定暑期社会实践方案与通知,召开协调会。

2.6月1日—6月15日: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阶段。各院(系)组织学生填写社会实践立项书(附件2),并于6月15日前,将立项书上报至校团委。联络人:夏天 联系电话:02568576933

3.6月15日—6月17日:立项批复阶段。召开团委会,确定重点项目五个,一般项目若干。重点项目在根据项目书圆满完成暑期社会实践后,推荐至上级团组织进行评选。一般项目在暑期社会时间后进行答辩,推荐1个至上级团组织进行评选。同时在一般项目中,评选30%作为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

4.6月20日: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校领导授旗。

5.暑假期间:全面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6、9月中旬:暑期社会实践答辩交流会。

7、9月中旬: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