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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升旗仪式的通知

作者:团委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6-02-20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升旗仪式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将继续开展每周一升旗仪式的活动,特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周一上午7:50

二、活动地点:

操场

三、参加人员:

轮值院系在校生、学工处(团委)全体、各院系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

四、相关要求:

1、参加升旗仪式的教职工必须衣着整洁,姿态端正,学生必须身穿校服,一律脱帽。

2、轮值院系在校生于7:40在操场集合,面向国旗,自觉肃立。严禁交头接耳,嬉戏打闹。

3、国旗下讲话时间约5分钟。

五、轮值安排:

酒店管理学院:2月29日 4月4日 5月16日

旅游管理学院:3月7日 4月11日 5月23日

烹饪与营养学院:3月14日4月18日 5月30日

人文艺术系:3月21日 4月25日 6月6日

国际旅游系:3月28日 5月9日 6月13日

校团委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