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概况


一、院团委在院党委和团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上级团委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和进行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二、组织开展对全院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紧紧围绕高校培养“四有”新人的中心任务,选准时机,精心组织一些具有我院特色的开创性和示范性的活动,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带领全院团员青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旗帜下,“创四化大业,做四有新人”。

三、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及素质培养。健全团内“三会一课”(支委会、支部大会、团小组会和团课)制度;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做好配合有关部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办好业余团校。

四、关心学生的正当利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饮食、卫生、课余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同学校加以改进。

五、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的争创“先进团(总)支部、红旗团支部”、争做“模范团干部”和争当“优秀团员”及其它评优创先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创学生”的评选工作。

六、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抓好教职工中团的工作。配合行政和工会搞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教育、文化学习、文体活动等。

七、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八、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办好共青团、学生会宣传园地;搞好我院团的对外宣传等工作。

九、做好团的对外接待、联络、开具介绍信、转接团关系及《团员证》的管理等工作,整理保管有关文书档案。

十、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十一、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十二、指导院学生会、各系团总支,组织开展体现专业特点、富有特色、学生参与度高的学生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团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