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二号教学楼报告厅音响改造招标公告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4-07-10点击数: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就我院二号教学楼报告厅进行改造,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合格投标人投标。我院二号教学楼报告厅,面积约200平方米(13m×16m),可容纳学生200人左右。现无音响系统,请有意合作单位做方案设计。

 

  • 设计方案要求:

该报告厅主要用于人声的扩音及电子声音的播放,设计的音响系统应具有音频信号放大和处理功能,能够达到扩散性良好、声场分布均匀、响度合适、自然度好等要求,同时要充分考虑到报告厅音响系统今后的使用方式及使用功能,重点侧重于语言清晰度、传声增益、音乐重放音质,以及方便的操作性和灵活的功能转换等方面。此外,还要充分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可靠性及扩展性。

整个系统的设计着重考虑系统的科学性、设备功能的实用性以及使用的可靠性,设备配备以中档适用为主。

二、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的法定地址、注册地点、企业法人和营业执照。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出具单位资质、服务信誉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对高校服务业绩和服务承诺等)。

5、投标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有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应为原件,必须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书的编制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8)近年来的经营业绩材料.

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招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在开标时期,时间之前不开封的字样”。

(3)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有法人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方才有效;

四、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2、投标日期:2014年7月14日10:00-15: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地点: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总务处  行政楼105室       

4、投标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5-68576879 

投诉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5-68576978

项目答疑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025-68576859

五、招标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投标人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2、中标单位将在决标公告(留意学校网站)发布的三日内收到中标通知书,接收后需及时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时的承诺,与我院签订相关合同,并交纳壹仟元评标费(不退)。

3、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截止日期后送交投标文件的;(2)、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4)、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4、付款方式:汇款

招标单位: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地    址: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邮    编:21110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盐仓桥支行

帐    号:4301016209001062624

六、评标结果公布:

结果公布: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http://www.njith.net

本文件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总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总务处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