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9-04-23点击数:

各二级院(系)、各部门:

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2019年度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招标工作已经开始,请认真学习《2019年度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招标公告》(附件1)的精神和申报要求,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以及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青年)项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前沿问题。专项安排7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

2.重大项目。侧重南京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研究,由评审委员会从申报的重点以上项目中圈定。重大项目安排3个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

3.重点项目。侧重南京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研究成果立足转化应用,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重点项目安排6个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

4.一般(青年)项目。兼顾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深度、有新意。一般(青年)项目安排30个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重点以上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青年)项目侧重(但非必须)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197441日后出生,包括项目组成员)。项目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市社科基金项目,且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其他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期最多参与两个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在研(本公告发布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新项目;项目负责人曾经承担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三年内不得申报。

3.鼓励高校、党校、社科研究部门、新型智库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1.本次招标共确定46个选题方向。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选题,但申请人可以根据选题方向微调具体申报题目。

2.在南京社科网(http://ass.nanjing.gov.cn/skw)或我校科技处网页下载《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设计论证(活页)》和投标材料汇总表。在填写《设计论证(活页)》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评审。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本公告附件所列选题方向的;项目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4.请申报者于201857日之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科研开发处1306,包括《申请书》及《申报活页》一式3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申请书》、《申报活页》和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78457556@QQ.COM

联系人:朱凌玲

联系电话:58096833


通知.docx

申报书.doc

活页.doc

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