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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1-04-01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校历安排,现将学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3日(周六)至4月5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二、请各部门在假前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排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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