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伟毅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1-07-09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7 号)文件精神,2021年将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省重点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立项数量

省教育厅拟遴选总量为500部左右,其中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的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二、申报名额与要求

(一)申报名额

本年度重点教材采取总量控制,我院依据《江苏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汇编》2019年末数据限额申报2部。

(二)申报要求

1.本次重点教材申报需严格执行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要求》,教材编写人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并需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学校公示。

2.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形式教材)应合并申报。

3.主编要求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新兴专业、行业精确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1-1)1式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1式7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4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1-2)1式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2-2)1式7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4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

请各教学部门于2021年9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1311室,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邮箱:245350940@qq.com

联系人:王伟毅;联系电话:58096830。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3.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教务处

20217月9日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xlsx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docx

3.专业分类参考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