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现发布2022年课题指南并启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2022年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对策研究,具体题目自拟。
(一)重点课题
1.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指标与动能研究
2.旅游促进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研究
3.共同富裕与文化和旅游新需求研究
4.绿色旅游的内涵及实现路径研究
5.大众旅游多样性和品质化需求研究
6.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研究
7.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8.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文化旅游带发展研究
9.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研究
10.科技赋能现代文化产业、旅游业体系建设研究
11.旅游发展与文化遗产合理利用研究
12.支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战略型人才培养研究
13.旅游业创新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研究
14.跨境旅游合作下国家文化安全风险评估与测度
15.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旅游国际话语权提升研究
(二)一般课题
1.我国“社会旅游”发展研究
2.文化和旅游赋能小康社会发展研究
3.休闲街区大数据统计监测研究
4.优质旅游产品研发与市场导入研究
5.旅游消费新趋势下旅居业态与发展模式研究
6.大众旅游时代旅行社改革发展研究
7.我国传统景区的创新发展研究
8.我国旅游住宿业发展现状及优化路径研究
9.新发展阶段智慧旅游升级研究
10.后冬奥时期体育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
11.历史建筑与城市旅游休闲发展
12.“红色旅游+”框架下的多业态融合发展研究
13.红色旅游在新时代发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作用研究
14.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旅游服务研究
15.旅游带动博物馆创新发展路径与效应研究
16.新发展格局与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研究
17.疫后国际旅游发展趋势研究
18.疫后我国出入境旅游重启的政策与机制研究
19.旅游业应对疫情恢复发展政策需求及对策研究
20.疫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21.“双碳”目标驱动下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路径与对策研究
22.节假日高密聚游客流的风险防范与智能化安全管控研究
23.无接触文化和旅游服务模式与管理机制研究
24.“以旅彰文”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研究
25.文化和旅游融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研究
26.民族地区旅游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27.旅游地社区共同富裕的长效机制研究
28.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成效评估与推进机制研究
29.文艺与旅游融合新型案例研究
30.疫后旅游人才市场供需现状与趋势研究
31.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人才培养研究
32.乡村振兴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研究
33.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34.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与旅游推广研究
35.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研究拟。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所列内容,确定1个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
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2.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科研课题:(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申请课题相关工作5年以上。(4)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含课题负责人)。
3.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课题。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在职人员须从所在单位申报,兼职人员申报课题不予受理。
三、申报书
1.课题申报人须如实、规范填写《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申报书(2021年2月制)》(以下简称《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在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网址见下)“材料下载”处下载《申报书》最新版。(http://221.239.119.24: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3.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字数超过规定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4.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四、经费资助
根据本年度中央财政预算下达额度,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
五、研究期限
2022年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结项成果。
六、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课题负责人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1.5万字。
2.成果摘要课题负责人需提供结项成果摘要,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七、报送时间和方式
课题申报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登录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在线审核后方可提交。依托单位只需在线审核电子申报书,并于2022年2月28日17点前审核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科研开发处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