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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 书法、绘画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江苏省委推进惩防体系5+1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七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苏教办监〔20135号)文件通知的精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在全院组织“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书法、绘画比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中国梦,廉洁情”为主题,以高校师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新风,积极推进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促进广大师生树立勤俭廉洁意识,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引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旅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廉政书法比赛。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

2、开展廉政绘画比赛。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三、活动时间

1015日—1115日。

四、组织评奖

1、报送数量: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烹饪与营养学院、人文艺术系各院书法作品不少于3幅,绘画作品不少于3幅。国际旅游系、继教院书法作品不少于2幅,绘画作品不少于2幅。

1、报送时间:20131115日前各二级院系将所选作品报送学院纪检办公室。

2、报送要求:作品必须是本部门工作干部、教职工或学生自创,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书法类、绘画类均不需要装裱,各类参评作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作品需注明单位、名称、类别、作者和联系电话。

3、组织评审:学院纪委对所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并表彰,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并将书法、绘画一等奖作品报江苏省教育厅,竞选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廉政建设文化作品大赛。

4、评委:书法——赵世和 朱林生 沈 征

绘画——廉亚威 郭紫旭 汤梦雅




中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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