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人处〔2017〕1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春节期间慰问
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做好关心爱护生活困难党员、困难教职工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省级机关党组织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意见》(苏委工〔2013〕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春节期间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好慰问活动的重要性。关心爱护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关心帮扶活动,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困难教职工心坎上,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精心组织,把慰问活动落到实处。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研究部署,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要从思想上、物质上对慰问对象给予关心,对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周密安排,认真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在春节前对所属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普遍进行一次慰问。慰问经费,可以从历年结存的党费和工会经费中列支。
三、深入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向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要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和教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上来。要通过走访慰问,激发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责任感,扎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多办让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走访慰问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四、细致工作,及时上报生活困难党员和困难教职工情况。请各部门按照要求,于2017年1月9日前将《患重大疾病、伤残、遭遇重大变故的生活困难党员统计表》《2016年在职非党员困难教职工人员统计表》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王素蕾老师。
附件:
1、生活困难党员职工标准
2、患重大疾病、伤残、遭遇重大变故的生活困
难党员统计表
3、2016年度非党员在职困难教职工人员统计表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处
2017年1月4日
附件1:
生活困难党员、在职非党员教职工标准
一、因病致贫
1、重大疾病、伤残的认定,原则上参照全国保险行业明确重大疾病包含的主要项目和公安部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标准。
2、全国保险行业协会明确重大疾病包含的主要项目包括:⑴恶性肿瘤;⑵急性心肌梗塞;⑶脑中风后遗症;⑷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⑸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⑹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3、公安部制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标准为: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 不能工作;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二、因重大变故致贫
1、因火灾、车祸和自然灾害等造成本人、直系亲属和家庭受到重大损失,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
2、本人因见义勇为或意外负伤,救治和后续治疗需要支出较大医疗康复费用,造成家庭困难的。
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