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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编辑:审核:发布时间:2010-11-17浏览次数: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0-11-17 点击数: 947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尽快消除校园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和上级有关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危及校园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校园内出现非法游行、示威、集会、请愿事件;校园内出现敌对组织信件及张贴有害标语、大小字报事件;校园内出现严重的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事件;校园内发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校园内发生重大失窃、交通事故、火灾事件;校园内发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等。

二、本预案是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

三、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则

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及早发现、及早控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方法得当、措施果断”的原则。

五、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同),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总务处、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和保卫处。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校园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事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研究处置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报告、请示。

3、密切配合公安、防疫、医疗等机构对事件的处理。

4、组织协调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认真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二)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相关系(部)为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机构。工作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

1、院办:负责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和校内力量调集、协调工作,协助校领导处理有关工作。

2、宣传部:负责事件对外口径拟定和媒体报道扎口工作。

3、保卫处:负责校园秩序管理和现场保护、事件调查、协调工作,必要时做好与警方的联络工作。

4、学工处: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

5、组织人事处、工会:负责教职员工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

6、教务处:负责教学秩序管理工作。

7、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和与防疫、医疗等机构的联络工作。

8、相关系(部):负责系(部)处置力量组织、事态平息、事件调查、善后处理和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

9、各部门、系(部):负责广泛收集和及时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密切注意和切实掌握可能引发事端的隐患,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组织力量,深入跟踪,力争把矛盾化解在本部门;按照与学校签定的安全工作二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

六、隐患排查与信息报告

1、各系(部)、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可能引发事端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保卫处备案。

2、院办、保卫处要认真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动态信息的及时收集和传递工作,对可能引发事端的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

3、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值班人员和发事部门负责人,值班人员和发事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当立即报告院办和保卫处负责人,重大事件院办、保卫处负责人接报后应当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越级报告学校主要领导。

4、发事系(部)、部门要及时向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与事件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为研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七、应急响应与紧急处置

1、根据校园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可控难度,原则上按照分级响应、分级处置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2、系(部)、部门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系(部)、部门负责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组织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3、突发事件的事态严重或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应当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八、处置程序与应急措施

(一)处置程序

1、系(部)、部门在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后,应当立即组织本系(部)、部门相关人员到达信息原发地,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摸清事件当事者、附应者和行动计划,为学校制定处置办法提供依据。

2、院办和学校值班干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情况,派员到信息原发地控制现场,防止事态尽一步恶化;深入了解事件情况,为学校制定处置办法提供依据。重大事件可边组织边报告。

3、院办、保卫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应急措施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院办、保卫处负责详细记载上级有关指令和信息传递等工作。

2、紧急派出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进入突发事件现场,随时掌握事件动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依法阻止在校园内张贴大小字报和散发传单等活动。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同时组织力量及时处理,并派专人秘密守候巡视。经处理的大小字报、传单尽量保持完整,并交保卫处列档保存。力争在现场查清张贴者和作者。

4、对国内外敌对组织邮寄的有害信件、传单、刊物等,收件人不得外传和隐瞒,应及时送交保卫处,由保卫处负责交公安机关处理。

5、保卫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园内发生的违法突发事件进行摄影、录像、录音等取证工作。

6、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登记、验证制度,对非法串联的可疑人员要立即弄清情况,阻止入校。

九、应急结束与善后处理

(一)应急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事态得到控制,次生、衍生事件基本消除后,经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人员撤离现场。

(二)善后处理

1、校园突发事件妥善化解后,有关系(部)、部门应当及时落实人员跟踪事件当事人,尽一步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巩固应急处置成果,确保校园秩序稳定。

2、发事系(部)、部门,在事件化解后应当及时组织力量调查事件情况,并将事件全过程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和备案。

十、严格纪律,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1、全校所有上班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2、学校党委指定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发布经调查核实后的有关事件信息,任何人不得随意传播未经核实的有关事件信息。

3、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应及时到位而未及时到位的,学校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0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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