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现就开展冬季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楼宇 1、建筑物内、外部装饰扣板、铝板、幕墙玻璃、花岗岩大理石等是否松动、脱落,连接部位是否完好; 2、清查办公场所、学生公寓等各楼宇内电瓶车停放和充电现象。 (二)用电 1、检查办公室、教室、实训基地、机房、图书馆、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及超市、经营门店的照明、动力电源线路、灯具、插座、开关是否安全有效; 2、检查、清查办公场所和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私自拉线、改线、乱接插座、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3、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切断电源,各类易燃物品要远离电源、插座或其他火源,防止引发火灾; 4、用电线路是否超负荷,严禁随意改动电源线路与各类灯具; 5、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烤炉、电火锅、电磁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尤其是各类防限电的调压器。 (三)消防 1、楼宇各类应急疏散标志是否正常; 2、所配置的灭火器材是否安全有效,走廊、楼道等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未经允许,校园内严禁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等是否严格管理、使用规范、存放安全; 4、超市、食堂、实训基地等区域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防火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利用部门会议、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载体,深入宣传防火、灭火常识、安全用电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教育和引导师生员工切实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2、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必须全面、细致,不漏隐患、不留死角,做好检查记录。 3、各单位、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加强防范措施,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汇总。 4、保卫处将于12月20日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现象,将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保卫处 2019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