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排查和防范冬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高校和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县(市、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切实抓好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4:00,在行政楼411会议室召开创建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暨冬季安全工作协调会。
请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学工处、教务处、科研开发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信息化管理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1人参加会议。
感谢配合。
保卫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