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文件精神,探索和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开展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情况调查和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动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制定和完善学院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
4.组织开展各项具体资助工作,包括:
(1)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2)指导各院(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审核生源地助学贷款;组织开展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协助贷款经办银行催缴违约贷款等。
(3)负责院内勤工助学岗位开发和审核、组织开展勤工助学考核和酬金核算等,通过开展系列勤工助学教育和宣传活动,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4)按照国家和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学校的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指导各院(系)开展各类助学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和公示,确保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及时将评定结果上报给各级主管部门,对获得资助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
(5)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相关工作。
5.负责学生彩虹助学基金的评审发放等相关工作。
6.协同人武部共同负责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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