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报告厅使用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17   浏览次数:1389


各部门:

为规范学报告厅管理,进一步落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南旅院〔2019〕28),保证各类会议、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学报告厅使用规范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报告厅主要用于全院的学术报告、重要讲座、大型会议、典礼、仪式、各部门重要学术活动或其他重大活动原则上人数为:图书馆报告厅248308教学楼报告厅150247

二、使用报批程序

1.申请使用:使用学院报告厅,使用部门须提前五天提交《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和OA流程。报告厅使用遵循先全局性会议后部门性会议,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同等级会议按申请时间先后决定使用顺序。

2.审批程序:

(1)规范填写《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见附件,校园网-办公室-常用下载区下载);

(2)《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审批完成,使用部门需将备案表提交学院办公室并进行OA流程申请;

(3)OA流程办结后,由使用部门将备案表及OA流程交至报告厅相应物业管理处方可使用。

3.取消使用:使用部门若在办理使用手续后需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1-2天通知各相关部门。

三、注意事项

(1)使用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如防火、人员引导、道路畅通、秩序维护等;

(2)使用部门必须注意消防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严禁在报告厅内使用明火,严禁在报告厅和设备控制室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报告厅内消防设施

(3)使用部门督促并维护好报告厅的环境卫生,爱护报告厅内的设备和设施。报告厅内严禁饮用有色饮料,携带食品乱丢杂物等;

(4)严禁在场地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不得使用双面胶、胶带、图钉对墙面和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横幅、背景等需由专业工作人员操作,涉及到意识形态等内容需提前报党委宣传部审查;

(5)报告厅内多媒体设备和音响由信息化管理处负责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禁止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他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6)使用申请受理后,使用部门应提前将申请表送至相关物业做好开关门服务工作活动结束后,根据“谁主(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应将设备设施归位,与物管进行交接,关闭电源及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其它安全工作。如发现问题,申请部门应认真处理,及时汇报

(7)请自觉遵守会议室使用规范,若发现不规范行为,将对使用部门保留记录。再次出现不规范行为将酌情考虑暂停借用会场。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



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

申请部门


活动负责人


活动名称及内容


参加对象、人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申请部门意见



 签字:

签章:

保卫处意见




签字:

签章:                                   

活动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字:              


安全要求

1、申请部门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维护好活动秩序;            

2、做好室内、外的防火安全工作;                           

3、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报告厅审批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