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武〔2017〕01号
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17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进一步推进我校2017年预征工作落实,现根据上级军事机关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是每个男性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可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13条)。省教育厅将高等院校学生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入伍情况作为学生及就业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
1.登记对象:
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23周岁以内的男生均进行兵役登记,以前登记过的学生,需本人上网核验兵役登记信息,信息更新后自动转入新年度。女生和退伍军人复学的不登记。
2.登记时间:
4月30日前完成。
3.登记方法: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详实登记。
各院(系)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将上述要求,通知到本院(系)适龄男生,督促他们按时上网登记。
二、征兵报名
各院(系)要逐人向适龄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发出预征信息,征询他们是否有参军的意向,认真向有意愿参军的学生做好征兵宣传工作,对符合国家征兵条件的学生,应及时通知他们到学校武装部办公室(F幢国际交流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68576976)填表登记,经学校确认并报溧水区武装部后,由溧水区武装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凡体检、政审合格者,不论户口在何地,只要是经学校登记报名的学生均可由溧水区武装部等优先安排从南京市入伍,入伍后的各类优惠政策等按南京市标准发放。
三、注意事项
1.《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主要经历需打印后手工填写,主要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的相关内容。
2.《学费补偿申请表》需正反面打印,在填写“补偿学费方式”一栏中,必须是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账号,并写清银行名称和地址。
3.网上填报时遇到的相关问题,可联系学校武装部解决。电话:68576976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征兵宣传工作要落实到每一个适龄男生。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院(系)要利用主题班会、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把兵役登记、征兵报名相关工作传达到每个学生;学校从3月下旬起将适时集中组织征兵政策宣传活动。
3.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各院(系)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充分发挥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及时掌握动态,认真服务到位。师生若有预征工作的咨询,可直接向校人武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何涛 13770961906 025-68576976。
附件1:南京市2017年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程序
附件2:大学生参军的相关规定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1:
南京市2017年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一)登记对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今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1周岁(含)以内、大专毕业在23周岁(含)以内、本科及以上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4月30日前。
(三)登记程序
1.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到学校人武部现场确认;
4.目测初审。学校人武部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并报区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公民兵役登记证》。学校人武部(普通高校)将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公民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公民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登记办法
各街道(镇)、高中以上学校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接收适龄男性青年登记表格,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指定部门负责;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武装部负责。
(五)法律责任
《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规定:
第四十三条 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转借、涂改、伪造或者变造兵役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有关单位拒不配合有关单位对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明知是没有参加兵役登记仍为其办理出国(境)、招录、升学、复工、复职、复学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适龄公民在兵役登记期间,所在单位不视为出勤或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妨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采取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阻挠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
(三)扰乱征兵工作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实施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兵役机关会同公安、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具体办理。
第五十二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公民实施行政处罚的,县(市、区)兵役机关应当将公民受行政处罚的情况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溧水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地址:溧水区永阳镇后巷6号,咨询电话:025-67933730、025-67933735;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办公室,地址:F栋国际交流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25-68576976。
附件2:
大学生参军的相关规定
一、时间安排
男生报名时间:2月1日----6月30日
女兵及直招士官时间另行通知
二、年龄条件
征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男青年为2017年满18至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的女青年为2017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今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
三、文化条件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以及2017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四、身体相关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享受待遇
高学历青年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
六、男兵应征报名程序
今年兵役登记和征兵报名全部实行网上登记报名,适龄青年需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注册个人账户(十分重要,需要牢记)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按照提示操作,先进行兵役登记,然后进行征兵报名。
应征地为:南京市溧水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七、有关规定
1、征兵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征兵开始前,向社会公开征兵政策、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征接兵纪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征兵过程中,公布推荐对象、初检初审合格人员、体检人员、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定兵人员名单。
2、应征参军不收取任何费用。征兵中,应征青年报名、体检、服装、办理相关手续等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征青年及家长应坚决予以拒绝,并进行举报。
八、政策咨询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查询;
2、电话咨询:025--68576976(学校人武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