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6〕55号
关于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路费补助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关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其春节回家的路费困难,深入细致地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201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为2015级和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寒假路费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2月 13日-16日12:00前
二、补助对象
1.2015级路途较远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2016级办理“绿色通道”的学生及路途较远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具体要求
1.补助对象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路途遥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实习生除外)。
2.请需要申请的学生填写申请表,由院(系)审核后于12月16日(周五)12:00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申请学生须标明自己的座位类型,乘坐动车、高铁的的学生只能购买二等座票,乘坐火车的学生只能购买硬座或硬卧票(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可购买硬卧票)。
4.补助标准:省内特困及困难学生补助100元/人,省外乘车时间为4小时以内的困难学生补助150元/人,省外乘车时间为4—10小时的困难学生补助200元/人,省外乘车时间为4-10小时的特困学生补助400元/人,省外乘车时间为10小时以上的困难学生补助300元/人,省外乘车时间为10小时以上的特困学生补助500元/人。
5.请各院(系)提醒申请车费补贴学生在假期中注意车票保管,新学期返校后以院(系)为单位提交校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附件:
附件1路费补助申请表.xls
附件2路费补助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