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服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5-03 点击:



    学工〔201715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校服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帮助学生明确职业定位,培养学生职业意识,促进学生职业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本学期校服月活动做如下规定:

    一、着装时间

    58日至69日为校服月,各院(系)学生在正课时间(不含晚自习)统一规范穿着校服;

    二、着装要求

        1.成套穿着校服,不可混搭;

        2.周一穿正装校服;

        3.无特殊原因一律穿着正装校服(体育课、形体课、实训课除外);

        4.穿着衬衫时,须将将下摆束于长裤或裙内,佩戴领带或丝巾,应扣齐所有纽扣;

    5.保持鞋袜清洁,颜色搭配合理;

    6.穿着校服女生须束发或盘发,男、女生发型适宜。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严格按照此通知执行,宣传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并做好相关教育工作;

    2.请各院(系)做好班级自查、院(系)检查的汇总,学工处进行抽查;

    3.负责每日质检的院(系)辅导员、养成教育质检学生做好检查工作,严格管理、认真记录与做好反馈工作;

    4.学工处将对各院(系)校服月活动工作进行抽查监督、考核。  
    四、检查考评:  

    1.学生因校服丢失、破损或身体原因无法穿着校服,经院系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不按规定穿着校服的学生,统计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累计5次,取消当年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助学金受助等资格;

    3.校服管理纳入院(系)班级考核。

      4.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学生仪容仪表及正装要求

      附件2: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校服检查表

     学生工作部(处)    

    一七年五月三日


    附件1:学生仪容仪表及正装要求


    附件2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校服检查表

    院(系):                   日期:

    序号

    班级

    姓名

    班主任

    穿着情况

    未穿·混搭)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5


    Copyrigt ©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苏ICP10013383

    学校校区: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邮政编码: 211100 院办电话: 025-58321611 招生电话:025-585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