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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给予刘方圆同学全校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17-12-29 点击:


    学工〔201749


    关于给予刘方圆同学全校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院(系):

    刘方圆(男),系我校163烹饪西餐工艺班学生,学号:1602110135

    20171229日校园安全检查中发现该同学在校园内抽烟,违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鉴于调查期间该同学能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态度较好。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方圆全校通报批评处理。

    希望刘方圆同学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做一名合格的高职学生。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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