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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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3 点击:


    学工﹝201825


    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现就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将持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健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院(系)级四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展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外的创业项目选育、孵化和初创环节,完善创新创业教学——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项目选育——创业项目孵化——实现初步创业全链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校企协同和产学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形成一批内容有创新、技术有突破、模式较新颖、商业可持续的创新创业种子项目。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不断推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2018年计划遴选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5000项(学校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指导项目可突破分配限额,但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校级立项项目总数的1/3。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

    创业项目分为四类: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四、申报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业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五、经费保障

    为确保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对推荐申报立项的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按照不低于平均1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创业实践项目按照不低于平均5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创新训练一般项目按照不低于平均0.6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指导项目按照不低于平均0.3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按照不低于平均0.5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

    六、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教育部、江苏省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最大的思政课。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各院(系)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江苏)小分队”“幸福中国(江苏)小分队”“健康中国(江苏)小分队”“教育中国(江苏)小分队”“法治中国(江苏)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可参考《关于举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大赛》和江苏省赛通知的要求予以申报。

    七、申报要求及赛程安排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二)申报及评审时间

    1.各院(系)学生可以根据参赛通知要求自行组队并确定项目主持人。每个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鼓励跨院(系)组队。

    2.参赛团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以院(系)为单位将附件1的电子件与纸质件于42715:00前集中提交至学生工作部陈勇老师处。

    3.文本评审时间52日下午举行。

    (三)省赛申报方式

    58日至515日各立项申报团队负责人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并核对联系人信息。

    八、其他事项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健全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完善创新创业训练平台、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供保障,确保实施成效。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doc

     附件3:专业门类目录.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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