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8〕42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
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扎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老生报到的统计工作。各院(系)要掌握学生的报到情况,及时上报(分别于9月8日、10日、14日上午9点前将具体报到情况报至吴丹老师处)。对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掌握情况,并跟进后续处理及教育工作。9月8日,各院(系)领导要带领辅导员到学生宿舍看望学生。
2.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开学后各院(系)要利用各种资源,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主题班会、入学教育、新生军训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防诈骗(特别是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防网络谣言、防盗窃、防伤害、防火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防范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各院(系)应要求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寝室卫生,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9月9日前各院(系)要组织学生打扫宿舍卫生,辅导员须深入学生公寓,督促学生做好宿舍清洁工作,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学工处将于9月9日下午对学生公寓卫生状况进行抽查。
3.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工作,防范抵御宗教渗透。高校是各种宗教组织渗透的主阵地,大学生也是各种宗教势力重点发展的对象。特别是在开学期间,各院(系)务必要提高抵御宗教渗透的意识,增强学生自觉抵御宗教渗透的能力,如发现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任何方式在校内传教或从事其它宗教活动,第一时间向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反映。另外,根据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中的重要讲话精神,各院(系)于10月15日前,组织新老生班级以主题班会或其他形式进行专题学习,强化意识形态教育。
4.要求学生及时缴纳学费。辅导员要及时了解学生缴纳学费的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欠费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学费应缴尽缴。对无故欠费的学生要暂缓注册;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学生个人提出缓交申请,学校审批后方可注册。
5.切实关心和帮助学生。各院(系)要做好开学初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情况,对家乡遭受地震、泥石流、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学生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要了解学习困难学生假期复习和补考准备情况,督促其积极备考,诚信考试。掌握心理困惑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做好心理调适,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中去。主动关心少数民族学生,经常了解他们的动态,为他们及时提供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各类帮助。
6.办好“开学第一课”系列教育工作。做好“八个一”系列活动,内容包括:一次军训动员大会(9月17日)、一次中秋关爱活动(9月24日)、一台军民大联欢(9月29日)、一次开学典礼暨军训汇报总结大会(9月30日)、一次暑期社会实践分享会(10月上旬)、一场法制教育讲座(9月中旬)、一场职业素养活动(10月中旬)、一场趣味心理运动会(10月下旬)。
7.做好开学初的学风建设工作。各院(系)应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早锻炼、早读书的习惯,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学习中去。各院(系)安排好早晚自习检查工作。
8.报送“旅苑我亦思”大讲堂活动计划。请各院(系)于9月24日(周一)前将本学期的“旅苑我亦思”大讲堂活动计划报送校团委(本学期各院系可申报1-2场)。校团委将对全校的“旅苑我亦思”大讲堂计划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进行公布,届时讲座将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和有兴趣的学生开放。各院(系)要按照计划开展大讲堂活动,并做好活动支撑材料(照片、报道)的收集与保管,年底校团委将根据讲座层次、质量、参与度进行考核并给予资助。(具体方案详见通知)
9.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为加强我校辅导员自我学习、自我认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强化学生工作队伍的育人意识和管理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专业化辅导员队伍,本学期组织举办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辅导员沙龙、辅导员主题演讲比赛、辅导员博文与主题班会评选、学生工作表彰大会等活动。
10.做好2018级新生接待工作。2018级新生将于9月12日报到,各院系要在9月11日前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做好新生接待的相关准备工作,细化院(系)新生入学接待方案,配合校人武部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11.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工作。各院(系)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交流,各分团委严格按照放假前下发的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评选和材料整理工作,并于9月28日(周五)上午11:00前报至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团委邮箱)。后期将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分享交流,时间初定于十月上旬,各团队准备5分钟的ppt进行展示。
12.启动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初步定于2018年10月23日-11月23日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普查对象为全日制2018级学生,请各院系及时核查参与普查人数,对于未报到及不能及时参加普查的学生,院系需进行书面说明,根据情况后期参加补测。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