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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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经费报销流程的通知

    时间:2018-06-07 点击:


    学工〔201838


    关于做好2017年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及项目经费报销流程的通知


    各院(系):

    我校2017年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共立项26项,(其中一般项目10项,指导项目5项,创业训练项目6项,创业实践项目5项),学工处拟定627日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和经费使用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1.提交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等材料。其中结题报告书按照标准格式填写(附件1);项目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等材料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或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2)各院(系)需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本院(系)2017年省大创项目结题材料汇总工作。项目结题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文档需有指导教师审阅意见、院(系)审查意见和盖章。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档以“A3-3-22+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各院(系)以“院(系)名称+2017校级大创项目”命名。

    3)各院(系)须于2018622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学工处大创中心(国际交流中心3楼)陈勇老师处(联系电话58096839),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405391110@qq.com。上述材料必须以二级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学工处对单个项目的报送将不予受理。

    2.结题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加大对项目进展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按期结题;

    2)各项目组应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及时做好结题准备工作,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各项目指导教师应主动加强对项目组学生的指导,确保项目按期结题;

    3)学工处将组织专人进行结题评审验收,并于7月上旬公布验收结果;

    4)不能按期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评审的,将终止划拨的项目经费。

    二、项目经费报销流程

    1.领取经费使用记录本;

    2.填写省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报销单且提供相应的报销凭证、调研材料、示范校经费使用申请表、项目验收名单(一式两份);

    3.提交学工处审核;

    4.示范办审核;

    5.财务处审核。


    (此页无正文)

    附件:1.2017年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

    2.示范校经费使用申请表

    附件:3.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866


















    附件1



    2017年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告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指导教师:

     所在二级院

     结题时间:





    学工处大创中心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员情况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项目

    负责人





     项目

    合作者

















    一、项目完成及取得的成果情况(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通过鉴定科研成果、获得科研成果奖励等情况):






























    二、研究体会:










    三、经费使用情况:







    四、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五、院(系)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六、学工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附有关论文、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等。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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