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8〕58号
关于我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
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18-2019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减免标准
2018-2019学年本专业学费(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减免学费标准参照同类型专业普通公办收费标准减免)
三、申请程序
1.学生如实填写《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帮扶手册》、《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三学生提供证明材料照片,大一大二学生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2.院(系)审核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扶贫办核实、盖章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含有学生信息的界面截图打印稿。名单审核通过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请院(系)于11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②、院(系)认定小组评议记录(纸质版);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版);④、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系统截图(纸质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陆老师处。
4.学工处汇总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确定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并进行校级公示。
5.学校审定后将学费减免的费用退还至学生本人绑定的工行卡中。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认定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下而上、认真组织好学费减免工作,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附件1: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xlsx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