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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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3 点击:


    学工201846


    关于开展2018年我校学生综合素质

    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南旅院〔201735),我校拟开展2018年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测评对象

    我校2016级、2017级全日制学生

    1. 测评时间

    2018910-2018925

    1. 测评程序

    1. 个人自测910-913日)

    各班组织学生对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各院(系)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逐项为自己打分。

    1. 班级测评914-917日)

    班级测评小组对《个人自测表》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各院(系)测评小组。

    1. 院(系审核(918-921日)

    各院(系)测评小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工处

    1. 学工处审查922-924日)

    学工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924-925日)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审定工作。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99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发通知布置相关工作,启动测评工作

    2.9211700前各院(系)完成材料上报工作,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自测表综合测评登记表以及综合测评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学工处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并备案

    五、工作要求

    1.评审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原则,充分酝酿、全面衡量

    2.综合测评工作重在平时,各院(系)、班应加强日常考核,认真积累材料数据,各测评小组要妥善保管好测评原始材料,建立健全测评档案。



    附件:1.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自测表

              2.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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