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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值班工作制度

    时间:2019-04-19 点击:


    学工〔2019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值班工作制度


    各院():

    为加强学生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班主任)值班工作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形式

    值班采取轮流值班制,人员由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组成

    二、值班时间

    当日8:30—次日8:30

    三、值宿地点

    A202(男);D203(女)

    四、值班内容

    17:30—19:00巡视校园食堂、超市、医务室、操场、教学楼区域,检查有无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秩序;

    19:00—20:30检查每班晚自习出勤、纪律等情况;

    20:30—22:30巡视各宿舍楼栋,检查学生迟归、夜不归宿、违章电器等情况;

    22:30-2300核查查房结果,并与未返校学生辅导员联系;

    次日7:00-8:30到宿管站再次核查夜不归宿名单,确认无误后签名;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8:30-17:30,教学区、生活区巡视,检查校园秩序。

    五、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前一天值班人员必须和当天值班人员现场交接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及时向相关院系和学工处汇报。

    2.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到,与行政值班人员共同巡视校园教学区、生活区,检查学生学习和生活秩序。

    3.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稳定工作。冷静对待和处理突发事件,如遇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应第一时间联系校医务室或拨打120(救护车);如遇其他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调查处理、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行政值班人员和相关院(系)汇报,必要时,还应同时向学工处、保卫处汇报(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58096869)。

    4.周五、周六值班无需检查学生晚自习,但须巡视教学楼、生活区等校园区域。

    5.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人员若因故确实不能值班,须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提交书面材料报学工处,学工处向相关部门报备调班情况。值班期间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换班的,向行政值班人员汇报,说明原因,待与替班人员交接清楚值班事项后,方可离开

    6.保持个人手机及值班手机(15195878672)通讯畅通,值班手机用于处理值班期间事务,因值班事件处理确需拨打电话,请在值班本上认真做好值班手机使用记录及说明。

    六、建立辅导员值班临时检查制度,检查人员由学工处及各院(系)学工负责人组成,调班按照规定履行调班手续,未按规定履行调班手续不发放值班费。值班工作与月度和年度工作考核挂钩,值班不到岗一次,由人员所在部门进行教育,同时予以全校通报;两次值班不到岗,当年度带班考核不合格。

    七、附则

    本制度由学工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工作部(处)

    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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