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5 点击:


    学工〔20204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做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疫区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209号)等精神,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专项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湖北籍学生专项补助

    主要作为湖北籍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补助、路费补助以及在线课程补贴等。

    1.资助对象:湖北籍学生。

    2.资助标准:

    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我院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准)

    特别困难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一次性补助2000/人,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学生一次性补助1000/人。

    ②其他湖北籍学生

    一次性补助500/人。

    3.资助方式:以学院审核的湖北籍学生名单为准,资助金额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二、疫情专项临时困难补助

    1.资助范围: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冠肺炎导致临时生活困难;或因疫情发生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学生。

    2.资助标准: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冠肺炎导致临时生活困难,按照3000/人标准进行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疫情发生临时生活困难,按照1000/人标准进行发放。

    3.申请流程:

    ①确有需要并有意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填写《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疫情防控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医院就诊资料、临时生活困难证明等)电子版,经辅导员或班主任初步审核后报二级学院;

    ②各二级学院仔细审核材料,将符合临时困难补助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申请材料待开学后补报;

    ③学工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及时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三、路费补助

    1.资助范围:非湖北籍且疫情期间居住在湖北、开学后需乘车返校的学生。

    2.资助标准:200/人(参照武汉至南京高铁二等座票价)。

    3.资助方式:二级学院核实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处审核后,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四、伙食和在线课程补贴

    1.资助对象:2019年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300/人。

    3.资助方式:学院核实后统一发放学生本人银行卡。

    以上各类资助项目中,第二项资助申请时间为225日—29日(各二级学院需在229日前统一将学生申请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余3项资助由学院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后,在开学前及时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联系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陆老师联系电话:5809683719961867663


     附件: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疫情防控专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225


    Copyrigt ©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苏ICP10013383

    学校校区: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邮政编码: 211100 院办电话: 025-58321611 招生电话:025-585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