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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4-20 点击:

    学工〔202114


    关于申报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21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和支持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提升我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我院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辅导员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主要包括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

    1.辅导员课程是指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包括党课、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军事理论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

    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指结合学生思想实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定位

    申报项目应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新时代学院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贴近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并取得一定成效。

    2.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内容应立足学院和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既有基础,符合学院、专业、学生特点和发展诉求,主题鲜明、特色彰显。申报内容包含两类:

    1)辅导员课程:应有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内容丰富,针对性、实用性强;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

    2)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为已持续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也可为近三年来开展或计划开展、可供培育的新项目。

    3.建设成效

    申报项目应已经或能够形成固定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效果显著,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及一线专职辅导员。

    2.申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二级学院意见一栏请填写15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项目支撑材料,包括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辅导员课程可提供2-3节课程视频,每节课视频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要求不超过150M;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超过2种。

    四、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并于2021518日之前将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学工处,两表电子版及支撑材料发至1977048964@qq.com报送,邮件标题“2021年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晓阳,联系电话:025-58096837

    五、评审与管理

    1.项目评审

    学工处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的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在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2.项目管理

    每个入选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带头人为1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下一步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每年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理论和实践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工处,两年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同时辅导员课程类项目,建设期内须参加校级以上微课教学比赛或信息化教学比赛1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项目,建设期内须结合项目建设成效形成德育工作案例1

    学工处将对入选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用于后期建设和成果转化推广。重点项目原则上每项给予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每项给予资助3000元,培育项目不给予经费支持,鼓励所在二级学院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和政策支持。

    学工处对入选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项目报告评估、现场考察等方式跟踪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将统一办理结项手续,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的,将予以撤项。


    附件:

    附件1.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2021).doc

    附件2.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汇总表 (2021).xls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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