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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2022-04-04 点击:

    学工〔20228


    关于评选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班级。本次我校评选推荐的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6名,“优秀毕业生”共2名,“先进班集体”共2个。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推荐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由其所在班级对照条件充分酝酿推选产生,原则上在受过学校表彰的三好学生或学生干部中推荐,每学院限报2名,优秀毕业生每学院限报1人,并由学院填写推荐表,附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及曾受表彰的荣誉证书电子版1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材料在415日前报所在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于420日下午17: 00前报学生工作处;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在425日前报所在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于430日下午17: 00前报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在推荐报送候选人材料时,请务必注明拟表彰的类别。

    2.省级先进班集体原则上应从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具体采取由班级申报,所在学院综合考核的办法推荐产生候选名单,每个学院限报1个。凡申报先进集体的班级均需认真填写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并附“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于415日前报所在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于420日下午17:00前报学生工作处。

    3.58日下午14:00,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将在学工处会议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或集体进行审核,请各位候选人准备5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最终将择优提出初定候选人及班级名单,报送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2.因时间较紧,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425日下午17:00前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文档报学生工作处(何涛,电子邮箱:306942593@qq.com)430日下午17: 00前将“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文档报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作放弃处理。

    3.候选人(集体)事迹材料电子版标题统用三号宋体(加黑),正文小四、宋体,行间距1.5倍。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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