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23〕16号
关于开展2023年新任辅导员(班主任)
学生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新任辅导员(班主任)的入职教育工作,依据《教师资格条例》、《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学工处组织开展2023年新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院2023年新任辅导员、班主任。
二、培训目标
根据《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南旅院委〔2017〕20号)相关文件精神,旨在帮助新任辅导员了解工作基本知识与技能,尽快适应岗位任职需要,科学开展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表1.2023年新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业务培训课程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培训主题 | 主持/主讲 | 培训地点 |
9月1日 (周五) | 14:00-15:30 | 开班仪式 暨学生管理系统专题培训 | 姚强、杜文文 学工处 处长、副处长 | 教师发 展中心 |
9月4日 (周一) | 9:30-11:00 | 学生宿舍管理专题培训 | 陈勇 学工处公寓管理中心教师 | 教师发 展中心 |
14:00-15:30 | 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处理 | 徐金华 学工处心理中心教师 | 教师发 展中心 |
15:30-17:00 | 学生资助业务专题培训 | 徐萍 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教师 | 教师发 展中心 |
9月5日 (周二) | 9:00-10:00 | 共青团业务培训 | 徐嫚 团委 教师 | 教师发 展中心 |
10:00-11:00 |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专题培训 | 吴丹 学工处劳动教育中心教师 | 教师发 展中心 |
14:00-15:00 | “双创”教育形势与政策分析 | 陈勇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教师 | 教师发 展中心 |
15:00-17:00 | 职业规划及就业指导专题培训 | 吴云 招生就业处 教师 | 教师发 展中心 |
9月6日 (周三) | 9:00-17:00 | 各二级学院单独培训 |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 各二级学院 (会议室) |
9月7日 (周三) | 14:00-16:00 | 培训考核 | -- | 教师发 展中心 |
四、培训要求及考核
1.培训期间新任辅导员须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2.各二级学院(部)结合自身需要及新任辅导员(班主任)情况自行制定个人单独培训计划,并于9月4日前上报学工处备案。
3.培如训结束后每位新任辅导员上交培训总结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交由学工处归档。
4.完成全部培训内容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带班。
五、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由学工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负责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单位新任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培训,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培训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新任辅导员完成培训任务。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