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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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我院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遴选的通知

    时间:2024-05-28 点击:


    学工〔202419


    关于组织开展我院2024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遴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遴选报送“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发挥朋辈引领和示范效应,激励南旅学子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本次遴选对象为我2022级、2023级在校在籍学生,遴选学生资助宣传大使10

    (二)层面实行差额评选,各二级学院择优报送3-4推荐人选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学兼优;

    三)具备较强的演讲能力,普通话标准,有感召力和亲和力;

    四)获得国家资助(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三、评选标准

    ()在校期间基本情况。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进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接受过国家资助,能够较好地发挥励志引领作用。

    ()开展活动的经历与成效。积极参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有突出成果或感人事迹,通过讲述自己的资助故事,让更多的人知晓国家资助政策。

    ()特色和亮点。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富有感召力、亲和力,宣传方式特色鲜明、新颖活泼、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条理清晰。

    、遴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推荐上报

    组织遴选学生填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及个人事迹材料。

    二)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结合上报材料和选人现场答辩两部分6月中旬学院组织开展参选人现场答辩。每位参选个人面试总时长 10分钟以内,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5分钟自我介绍,第二阶段为提问环节。

    、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鼓励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学生积极申报。

    二)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院级评选工作,64日前报送《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附件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2.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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