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24〕19号
关于组织开展我院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遴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遴选报送“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发挥朋辈引领和示范效应,激励南旅学子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本次遴选对象为我院2022级、2023级在校在籍学生,共遴选学生资助宣传大使10人;
(二)学院层面实行差额评选,各二级学院择优报送3-4名推荐人选。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学兼优;
(三)具备较强的演讲能力,普通话标准,有感召力和亲和力;
(四)获得国家资助(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三、评选标准
(一)在校期间基本情况。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进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接受过国家资助,能够较好地发挥励志引领作用。
(二)开展活动的经历与成效。积极参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有突出成果或感人事迹,通过讲述自己的资助故事,让更多的人知晓国家资助政策。
(三)特色和亮点。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富有感召力、亲和力,宣传方式特色鲜明、新颖活泼、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条理清晰。
四、遴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推荐上报
组织遴选学生填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及个人事迹材料。
(二)学院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结合上报材料和参选人现场答辩两部分。6月中旬,学院组织开展参选人现场答辩。每位参选个人面试总时长 10分钟以内,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5分钟自我介绍,第二阶段为提问环节。
五、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鼓励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学生积极申报。
(二)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院级评选工作,于6月4日前报送《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附件: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2.2024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