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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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申请成立2021年新学生社团的通知

作者:团委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21-04-01 浏览量:

各位同学们:

为贯彻党中央对全国高等院校学生社团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促进我校学生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学生社团现状,院团委决定对符合社团成立条件的全校学生团体开展新社团成立申请。根据《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7日

二、成立申请

(一)学生社团依下列五类进行登记:文娱体育、志愿服务、兴趣爱好、科技创新、社会实践五类。每个社团能且仅能申请登记一种类别。

(二)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至少8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宗旨和活动范围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

3.不得与任何已成立的社团在性质上有相同或相似;

4.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5.有至少一名本校指导老师;

6.有一个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作为挂靠;

7.有完备的社团章程(草案)。

8.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校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使用性质模糊的名称(性质相近的社团如再申请将不予批准),不得与已有社团名称重复。

三、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社联部提交下列文件:

(一)社团成立申请表(含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二)社团章程(草案);

(三)社团指导老师基本情况、联络方式及声明同意指导的文件;

(四)挂靠指导部门同意给予挂靠指导的声明文件;

(五)社团活动开展的初步设想;

(六)应当向社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四、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性质、宗旨;

(二)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以及活动时间;

(三)社团成员入社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社团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五)财务管理、财务报销、经费使用的原则及程序;

(六)负责人的条件、权限、义务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社团变更、注销的程序;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活动范围不符合文件要求的;

(二)学生社团成立的条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

(三)学生社团名称不符合文件要求的;

(四)学生社团成立的申请文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的;

(五)学生社团在筹备期间以社团名义收取会费、或者谋取私利等,组织筹备范围以外的活动的;

(六)在申请、筹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七)有其他任何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共青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О二一年三月

成立新社团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