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收查引,是根据委托人的需求检索委托人已发表的论文或论著被SCI/SSCI/A&HCI/ESCI、CPCI-S/CPCI-SSH)、EI、Scopus、CSSCI、CSCD等国内外权威评价类数据库收录或引用的情况,并出具盖有公章的检索证明的服务。为规范图书馆查收查引工作,确保查收查引工作的公正性和一致性,图书馆特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员工。
(二)服务内容
仅提供查收查引委托服务,报告结果由合作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规定
1.图书馆在一楼总咨询处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或在图书馆网站设立在线平台,由专人接收委托人的查收查引请求。
2.接收委托人的查收查引请求后,图书馆将对委托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将仔细调查、审核合作单位查收查引资质;与合作单位沟通协商适合本校的服务方式、委托单内容与收费标准,确保合作单位能遵守图书馆的服务规范和隐私保护政策,保证服务质量和数据安全。
3.与合作单位确定服务方式、委托单内容与收费标准后,图书馆应及时向委托人反馈服务进度,解答委托人疑问,告知委托人合作单位收费标准和预计时间,委托人自行付费。
4.服务完成后,图书馆工作人员须参照查收查引委托单中检索人、检索费用、付费方式、查询结果等信息,及时进行登记,做好委托单的存档工作。
5.图书馆应及时向合作单位反映存在的问题,由于合作单位原因导致的服务质量问题或数据安全问题,图书馆将尽力协调解决。
6.图书馆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查收查引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四)服务收费
图书馆不收取任何中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