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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

图书馆论文查重服务规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28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论文质量,图书馆引进国内权威数据库查重系统,为广大教职工免费提供查重服务。为规范教师科研人事论文查重工作,确保学术诚信,特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工。

(二)服务方式

委托人通过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系统发出查重申请,图书馆工作人员完成查重后将查重报告反馈给委托人。

(三)服务规定

1.论文查重服务仅对本校在职教职工的论文进行检测。

2.教职工需将待查重的论文电子文档及《论文查重承诺书》提交上传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系统。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实提交论文进行查重,如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3.送检论文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由委托人负责,图书馆不负责对送检文献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进行检查。

4.图书馆负责查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数据管理,确保查重过程的公正、准确和保密。查重人员对系统用户名、密码、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有关情况。

5.查重人员在收到查重委托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重检测,并将查重报告及时反馈给委托人。

6.委托查重的送检论文及查重报告原则上由委托人本人自行保存,图书馆不承担保存送检文献及查重报告的义务。

7.查重报告由查重系统自动生成,图书馆对检测结果不予人工干预。

8.查重系统管理员应在系统出现问题时及时向数据库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反馈。

(四)服务时间

由于论文查重系统只在学院IP地址内使用,图书馆仅在工作日接收论文查重服务委托,工作时间外及寒暑假无法接收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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