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传递指针对师生特定已确知的文献需求,由图书馆将需要的文献或其代用品在适当的时间内,以有效的方式与合理的费用,直接或间接传递给使用者的一种服务。为保证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有序顺畅地进行,特制订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员工及在校生。
(二)服务内容
图书馆仅提供文献复制传递(非返还式)服务。
非返还型文献范围包括: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图书的部分章节也可以提供非返还型文献服务。
(三)服务方式
根据委托人要求,使用邮箱或者QQ、企业微信等通信软件传递文献。
(四)服务规定
1.图书馆优先使用本馆馆藏为师生提供文献传递服务。
2.针对本馆馆藏外资源,图书馆与校外其它文献保障平台共建文献传递渠道,建立明确的代查代下机制,为师生提供代理进行文献传递和费用结算服务。
3.图书馆接收文献传递请求后应及时反馈结果。本馆馆藏电子文献在4小时(工作小时)内发送;本馆馆藏印本文献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国内其他文献保障平台或第三方图书馆文献在2个工作日内发送。如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文献,应及时与师生沟通并说明。
4.对于非本馆馆藏资源,且其他文献保障平台或第三方图书馆文献不予共享的文献资源,应向师生反馈说明情况。
5.文献传递服务提供的文献电子件或复制件仅用于个人学习或者研究的目的,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6.图书馆不得公开或透露师生文献传递请求以及处理情况等非公开内容。
7.图书馆将定期开展服务培训,引导师生正确使用各种检索性目录和文献传递服务。
(五)服务收费
对本校师生,图书馆不收取任何费用。若传递文献来源为有偿型文献保障系统,服务产生费用,图书馆工作人员会提前向师生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