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二级党校的作用,根据党章及《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二级党校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旅游管理学院二级党校是在校党校和旅游管理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培养基层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担负着不断地为党组织输送大批合格党员的重任;是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阵地;是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思想教育和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第三条:党校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与“十八大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十八大精神”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加强理论培训和党性锻炼,着力提高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努力推动我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宗旨与任务
第四条:党校的宗旨是:对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普通学生进行较系统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教育。使他们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
第五条:党校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重要思想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培训党员、预备党员和重点发展对象;
(三)培训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追求进步的教职工和大学生;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管理
第六条:二级党校设立由旅游管理学院党总支直接领导。校务委员会是保证二级党校有效开展工作的管理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党校的工作目标,研究和制定教学计划,确定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和方法,研究和分析办学情况,及时处理党校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制订保证党校教育成效和加强管理的有关措施和规章制度等。
第七条:二级党校的教师聘请能胜任教学工作、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较高理论修养、热心党校教育工作的党员同志担任。由校务委员会审查、选聘。
(一)二级党校学员实行推荐审核制度。凡要求参加二级党校学习的入党积极
分子,首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再经党、团支部考核和推荐,由校务委员会研究批准。
(二)建立二级党校学员考察档案。对参加党校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做详细的考核,包括上课出勤、学习纪律、讨论发言、参加活动的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等,并由党校班主任做完整的文字记载和结业鉴定。
(三)学员在二级党校学习期满结业时,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并提交学习总结或心得体会,学习成绩和综合考核均合格的学员,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二级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同学不得参加校党校学习。
(四)二级党校学习期满结业后,学员登记表、结业评语等资料必须存入有关档案。
第四章 教学工作
第八条:党校的教学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与习近平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
(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三)党的基本知识;
(四)时事政治,当代世界经济、科技、法制、军事知识;
(五)其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九条:党校教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系统讲授和专题研讨相结合,辅之以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条:党校教学要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手段活跃教学形式,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不完善之处,由党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增补修订。
中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二级党校旅游管理学院分校校务委员会
二O一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