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公示名单
根据苏人社发〔2013〕284号、苏人社发〔2015〕238号文的要求,我校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的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人) 经各院(系)组织申报,招就处审核通过,现将符合条件申请领取求职创业补贴的2017届毕业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16年12月15日--12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591228
人文艺术系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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