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进一步做好精准资助,根据《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及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工办公室。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为便于核实查证,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58096958
办公地址:教学楼1409办公室
旅游外语学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