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 号)、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开展 2025 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南旅院学〔2025〕28 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旅游外语学院2023 级、2024 级和 2025 级共有152名同学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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