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6〕14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成果范围
成果奖励范围限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的成果,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
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不予受理。
2.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其中:文章是指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论文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成果时间范围
成果为本省作者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著作类成果以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报纸文章,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
已在全国和省级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二、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参评的个人,请认真研读《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和《汇总表》。于5月28日前将成果评奖申报表、参评成果原件与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稿三份、汇总表一份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306办公室),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答疑》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6833 邮箱:187084370@qq.com